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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05/09 聯合報-愛美的妳別看到這些…就傻傻掏錢


愛美是天性,但化妝品業者可能以誇大廣告行銷,消費者選購時要多留意。 聯合報資料照片

「修護受損細胞、再生肌膚、活化DNA再生修護、減齡……」,化妝品業者在網路、電視、報紙強力廣告,愛美的妳心動嗎?


台北市衛生局公布2016年十大化妝品廣告違規排行榜,裁罰總額1381萬元。知名品牌台灣萊雅、美商雅詩蘭黛、愛茉莉太平洋等公司皆上榜挨罰,有6家業者因產品宣傳用詞誇大不實,每年被裁罰金額超過百萬元;台灣萊雅近10年累計裁罰4683萬元最多,雅詩蘭黛10年裁罰2621萬元居次。

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說,化妝品廣告如果提到「再生肌膚、終止皮膚老化、回春、減齡」等效果,都是不適當詞句,違反現行規定。



北市衛生局統計2016年化妝品違規廣告,以網路廣告182件(34.4%)最多,雜誌171件(32.3%)居次。 記者魏莨伊/攝影

衛福部官網詳列化妝品廣告詞句範例,由於化妝品非藥物,廣告不能宣傳醫療效能,也不會有整形效果,舉凡「毛髮生長、除疤、減少孕斑、消除黑眼圈」都是太OVER的違規詞句。

化妝品廣告屢罰不怕 中央推修法
食、藥、妝3大類違規廣告中,各縣市都是化妝品廣告違規遙遙領先。王明理說,原因在食品廣告違規1件最高罰400萬,藥品、藥物廣告違規1件最高罰600萬,反觀化妝品廣告違規1件最高只罰5萬元。

王明理說,中央正在修「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」,將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至500萬元,並納入歇業處分,呼籲業者做好自主管理。




打中「荷包密碼」 不能單靠廣告
廣告詞句是打動小資女的關鍵嗎?25歲吳小姐說,只要親身使用後有感覺皮膚變好、有效果,就算明知廣告不實或誇大,還是會去購買,「自己的感覺最準,有效最重要」。

25歲程小姐說,「廣告講什麼,其實我不會太相信」,買化妝品前會先上網看評價和心得。28歲林小姐說,她用的牌子多半很固定,嘗試新產品前,會多看美妝老師的推薦。

熟齡女性是化妝品的消費主力,50歲游小姐說,修復細胞、回春,對她而言都很需要;業者這些廣告詞雖被衛生局開罰,但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,她仍會選擇相信廣告,「忍不住買下去」。



市售美妝產品琳瑯滿目。 記者魏莨伊/攝影

美白、亮白、嫩白 差很大
皮膚科開業醫師趙昭明說,化妝品必須具備衛福部核准的美白成分和達到一定濃度,才能宣稱美白效果,如麴酸、熊果素、傳明酸等;若產品標示無衛福部核准美白成分,頂多只能宣稱具「亮白」或「潤白」效果。

趙昭明提醒消費者,有些化妝產品會用「嫩白」、「亮白」、「柔白」宣傳詞句,就代表不是真正具有美白功效的產品,選購時要看清楚。